漢語拼音是
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頒布的漢字注音拉丁化方案,于1955年-1957年文字改革時被原
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(現
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)漢語拼音方案委員會研究制定。該拼音方案主要用于漢語普通話讀音的標注,作為漢字的一種普通話音標。1958年2月11日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公布該方案。1982年,成為國際標準ISO7098(中文羅馬字母拼寫法)。部分海外華人地區如
新加坡在漢語教學中采用漢語拼音。2008年9月,中國臺灣地區確定中文譯音政策由“通用拼音”改為采用“漢語拼音”,涉及中文音譯的部分,都將要求采用漢語拼音,自2009年開始執行。
漢語拼音也是國際普遍承認的
現代標準漢語拉丁轉寫標準。國際標準ISO 7098(中文羅馬字母拼寫法)寫道:“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(1958年2月11日)正式通過的漢語拼音方案,被用來拼寫中文。撰寫者按中文字的普通話讀法記錄其讀音。”
《漢語拼音》有如下特點:
①只用國際通用的26個字母,不增加新字母;
②盡量不用附加符號(只用了兩個附加符號);
③盡量不用變讀;
④采用y,w和隔音符號“'”來隔音;
⑤采用四個雙字母zh,ch,sh,ng;
⑥采用四個聲調符號來表示陰平、陽平、上聲、去聲四個調類;
⑦采用拉丁字母通用的字母表順序,并確定了漢語拼音字母的名稱。
聲調符號
第一聲,(
陰平,或平調,ˉ(—),調值55(高平??);
第二聲,(
陽平,或升調,ˊ(/),調值35(高升??);
第三聲,(
上聲,或折調,ˇ(∨),調值214(降升???);
第四聲,(去聲,或降調,ˋ(\),調值51(全降??)
